战国邹衍用”五德始终说”的历史循环论,来解释朝代的兴亡绝续。所谓每一个朝代都代表五行中的一德,如黄帝尚土德、夏尚木德、殷尚金德、周尚火德。五行相克,循环往复。董仲舒在此基础上将”五德”简化为”三统”,即:黑统、白统和赤统。夏朝是黑统,商朝是白统,而周朝则是赤统。也是循环往复。冯友兰先生曾以此为由,说”法西斯主义正黑统,资本主义正白统,共产主义正赤统”(《中国哲学简史》)。
三统循环,但是”天不变道亦不变”,上天还是那个上天,只是更换了代理人。这既为后来的朝代更迭留下了余地,也为频繁的天命转移限制了条件。今后无论怎么变,皇权专制主义的政体及其合法性可以一劳永逸,董事长不管是谁,儒生集团都是管理层。换句话说,每一个朝代都是一届董事会,再好也要换届。这就为一朝一姓的绝对皇权加以了限制。”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千载万代,其实都是操纵在儒家集团的手中。
董仲舒的目的,就是又要”尊君”。又要在一定的程度上”虚君”。
所谓”天人之征,古今之道”(《天人三策》)。董仲舒好谈”灾异”。喜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什么叫”灾异”呢?”天地之物,又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春秋繁露·必仁且知》)。
《春秋》之中记载了大量的天象变化和自然灾害。如”日蚀、星陨、有蜮、山崩、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雪、陨霜不杀草”等等。董仲舒将之神秘化,认为可以”以此见悖乱之徵”(《春秋繁露·二端》)。”灾异论”也是从天人感应和阴阳家理论中推演而出的。这是假天之威对于皇权的最大制衡。人间君王的政治过失必然使天生气、发怒,通过自然界的灾异发出警告,要人主改正错误。臣下亦可借灾异之徵,予以规劝。更重要的是灾异将会在民间造成恐慌和怀疑,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政权的合法性遭受打击。
董仲舒喜谈灾异,这也造就了汉朝的一种时尚,以至于后来发展为谶纬迷信之滥觞。虽然他本人曾因推演灾异而被交从吏议,分当处死,后被赦免。从此终身不敢再谈灾异。但自他之后,灾异论在民族文化中的影响根深蒂固,对皇权的绝对性带来了一定的打击。有多次的朝代更迭更是利用了这一传统。直至西元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还被许多中国人私下视为天命已变的征兆。
当代科学哲学中有一个”测不准原理”,它认为:探索历史的起源与因果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蝴蝶的翅膀”的微微一次颤动,宇宙历史都可能因而呈现出另外一种面貌。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或许就有一场火山爆发。这与董仲舒”天人感应”相互影响的灾变论似乎有些暗合之意。肉食者的倒行逆施,与京师附近的大地震真的有或者没有丝毫关联吗?
无论如何,借此来”屈君”,果然是极有创意。
先前孔孟认为社会有五伦,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董仲舒择其要者定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政)权、父(族)权、夫权,再加上一个神权,就是毛泽东所讲的”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根极大的绳索”(毛选第一卷P33)。再将儒家张扬的五种德性(仁、义、礼、智、信)合为”五常”,常者,不变也。
这个”三纲五常”历来被视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根基。但是细细看来,在专制之外,它也一样有着虚君立宪的功用。虽然说是君为臣纲,但却是天下之道中的一维而已。在董仲舒开出的”三个中心五个基本点”中,并没有绝对的至高无上。在”三纲”里,尤其是这个”父为子纲”,引出一个”孝”字。所谓家国并举,忠孝相通。国是家的扩大,忠亦是孝的延伸。所以在逻辑上,”孝”倒是”忠”的前提。更何况皇帝亦是”天”的儿子,首先也要”事天以孝道”。这样,就在意识形态上造就了两元分离的局面。以孝来对抗忠,在历史上也成为了对皇权产生制衡的一个有力途径。比如儒家官僚们每逢大孝,按孔子的规矩丁忧三年的制度,就是私人义务对于国家义务的侵占和优先。
从”孝”字又引出宗法家族的势力范围。在两元分离的意识形态下,官僚集团虽然失去了封建制下的经济实力和地方自治。但在民间社会,却凭藉宗法家族的实力形成了与政治国家的对恃。在现代社会属于公共权力范围的事务,有相当大一部分留在了家族内部。没有让渡给皇帝。从这个角度说,皇帝亦不是真正至高无上的。皇权即使在最为强大的明朝,也不得不对于宗法家族势力范围的合法性予以承认。政治国家虽然不断在政权下移,但始终没有能够到达县城以下。以黄仁宇的观点说,这是因为”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便只有借助于宗法家族和儒家教化,实行事实上的有限度的地方自治。因此有人甚至说,中国古代就是一个经济自由主义的国度。王安石变法,其实质是要扩张皇权,加强皇权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力度,他的失败,在董仲舒那里就已经注定了。
再说”五常”。康德有云:”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思考,越是对此充满敬仰。那就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和我们内心的道德律。”董仲舒的”五常”,也就是在天人感应的星空之下,把儒家的道德教条形而上化和宗教化了。”仁、义、礼、智、信”在孔孟那里,不过是世俗的道德,与头上的星空无关。在董仲舒手中,这才获得了本源,成为体现”天意”、”天志”的自然法。这个”五常”,其实是高于皇权的。虽然君为臣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人主的发号施令,一样要受到”五常”的约束。否则,其统治的合法性一样要受到怀疑和削弱。并为儒生集团所不耻。换句话说,皇帝虽然可以想杀谁就杀谁,但却要为此承担极大的政治风险。
董仲舒将三纲并列,将”仁义礼智信”抬举为亘古不变的”道”。就是在”屈君而伸天”,而且将这个抽象的”天”阐释为具体的儒家教义。这就一方面把儒家意识形态化了,成为与天地同寿的国教。一方面为皇权划出了体制和逻辑上的禁区。甚至在抽象的意识形态上实现了”三权分立”,即政权(皇权)、族权(地方自治权)、和夫权(私法空间)。
观察历史的人自当看见,从汉朝到清末,两千年间,皇权对另外两种权力的侵蚀基本上保持原状,几乎没有扩张。比如宗族内的司法权,在欧洲,早在古罗马时代,《十二铜表法》就开始了国家权威对”家父权”的介入,一个人的公民的身份渐渐替代了他在家族内部的身份,到了查士丁尼时代,已经完成了家族成员各自的财产私有化。大量的个人权利和大量的财产从”家族审判”转移到了公共法庭的管辖之内。政府逐渐在私人事务中取得了在国家事务中那样的权威。这一过程,也就是”公法”与”私法”的观念形成的过程。而在中国,宗族内的财产权直到近代还是铁板一块,宗族内的司法权依然盛行。虽然在立法上迟至宋朝,才开始了对于家族内部司法权的干预,比如禁止血亲复仇和祠堂审判。但一直到清末,家族内的司法权其实一直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得到政府宽容的。皇帝从来没有成功地把司法权从宗族手中完全拿过来。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和其他的”立宪”制度一样,在历史上有效防止了皇权专制主义在废封建兴郡县之后的无限扩张。事实上,秦始皇这样的君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在限制君权的同时,董仲舒致力于为丧失了封邑的儒家官僚们争地位。能够拿来争的砝码,无非就是知识。董先生要搞的,也就可以称之为”知识政治”。比如上述对于皇权及皇帝本人的包装,就是一套繁复的知识体系。这是一套可以为权力加冕的知识体系,是牢牢掌握在儒生职业集团手中的饭碗。以董仲舒本人为例,他遭公孙弘陷害,而为胶西王之相,后因惧获罪而辞官归家,从此一心著述。但是朝庭每逢大事,都仍然要派使者与廷尉张汤去其家中询问礼仪典制。”抑黜百家”之后,既完成了意识形态的大一统,使儒家一举成为国教,同时等于保证了儒生们的就业特权和对帝国人事组织系统的垄断。汉朝”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的人事制度也是董仲舒发起的,为以后隋唐兴科举的先声。
将”屈君”和为儒生争地位完美结合的理论,就是董仲舒的”两权分离论”。两权者,所有权和管理权也。董仲舒的企图,就是要造就一种类似于现代股份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用董仲舒的话说,就是”君臣离合”。君王取法于”天”,人臣取法于”地”。取法于天者,就要”高其位”而”藏其形”,意思是深藏不露、光说不练。取法于地者,则要”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意思是站在前台、总理大事。君臣各守其道,谓之”离”,君臣相互配合,谓之”合”。(《春秋繁露·离合根》)
董仲舒运用这个理论来解释《易》中的”负且乘,致寇至”一句。他说:”乘车者,君子之位也。负担者,小人之事也。此言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者,其患祸必至也。”(《天人三策》)意思就是说,如果董事长又兼CEO,两权不分,离合不当,就要遭受失败。
也就是要”专家治国”。要让儒生成为帝国的职业管理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让管理层来控制皇权,而不是让皇权来凌驾管理层。老实说,这一点在中国历史上往往是做到了的。在大一统的皇权专制之下,权臣把持朝政、蒙蔽圣听、羽翼丰满,但并不企图取而代之。这种事实上的”虚君”是中国皇权专制主义政体的一大特色,几十年就要来一次。而在欧洲中世纪,是很少见的。所以有人甚至得出结论说,”皇上百分之八十都是冤大头”(吴思《潜规则》),而这还是专门针对皇权专制最集中的明朝而言。
主张君臣离合和专家治国,就有点当年莫尔法官拒绝英国国王听审的味道了。包括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其实也有这个目的。既让《春秋》所蕴含的”仁义礼智信”的自然法则高高超越于皇帝的制定法之上,又让对律法一窍不通的儒生们可以扬长避短,使司法向着儒家的知识方向专业化。也有点绕着圈子对皇帝说不的意思。
从皇权专制主义的角度说,两千年间,的确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要是夸张一点,可以说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等于是中国的《自由大宪章》。皇权专制主义政体之所以能在吾国赓续两千年之久,没有事实上对于皇权扩张的种种限制,是不可想象的。重申本文开端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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