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制转轨的动态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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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形成坏账,最后或是银行"冲销坏账",使存款事实上减少;或是由财政将税收的一部分拿出来清理坏账,或是用通货膨胀的办法使大家的货币、存款等都贬值,就完成了补贴即收入转移的全过程。正因如此,我们称银行坏账为"准财政赤字"(当年新增)或"准政府债务"(累积)。它表明除了财政补贴外,还有多少是通过银行而实现的收入转移。 这里的坏账,也应包括"坏掉了的外债",除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外债以外,还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所欠下的外债。这些外债一旦不能尝还,最终也要由国家即中央政府来还,说到底还是要由一国的全体公民来还(想一想东南亚各国的情况),包括"还未被允许借外债"的非国有企业来还。这也相当于是社会对国有企业的补贴。 在这里,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的"平等"问题显得非常重要。如果银行部门能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银行按同等标准借贷,使其"坏债率"达到同样水平,那么,我们可能说银行的风险更大,而且仍可以说公众(存款人)在给企业补贴(象日本那样),但不能说非国有企业在给国有企业补贴。但是,在国有银行占居垄断地位(表3)、银行贷款向国有企业倾斜、非国有部门很难获得贷款(见表4)、也不允许上市直接融资或到国际上去借外债,而非国有部门创造着近70%的国民总产值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说事实上发生着收入的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对银行业的垄断,国有企业对资本市场"上市权"的垄断,事实上决定了金融部门在执行着为国有部门获取补贴所需要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 第三, 各种为维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构运转及"高消费"而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的正式税收之外的"税费捐贿"。这里的问题不在于政府需要维持,公共物品需要提供,而在于旧体制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与新的市场体制不相容的政府部门。在这种情况没有改变的条件下,政府就需要取得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收入相比更多的"额外税赋",才能维持。根据最近的一次调研(见樊纲1998),地方政府的"非预算收入" 的规模与预算内收入基本相等。我们不能说所有这些收入都是"额外税赋",因为这种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于地方公共工程或其他公共物品的供给,与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对国有部门的补贴不是一回事,但其中毕竟也有一部分是为了维持过大的政府所需的收入。上述收入中还不包括由企业"报销"的政府人员与机构的各种实物支出,以及贪污腐败、滥用公共权力导致的企业和个人实际支出的增加。 这里同样有一个"平等"的问题。政府可能向各种企业平均地"摊派",甚至可能对国有企业的摊派更多一些。但是,只要国有企业可以有向银行借贷的方便(甚至借钱交税)并且借了可以不还、不还还可以再借,政府的同等"摊派"对于不同企业来说其效果就是不同的。而这一差别最终也就意味着"收入的转移"。 第四, 直接融资情况下发生的"坏股"。随着财政资源枯竭、银行坏债膨胀,国有企业后来发展起来的一个融资渠道是资本市场。在国有资产占大头、政府控制企业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为了给一些企业注资、输血,就让它们上市融资。如果上市后的确能使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好转,则不能说发生了补贴;但若没隔几年这种企业的股就变成了"垃圾股",则说明由"上市"而获得的资源也被浪费掉了,该企业也是吃了相当于上市融资量的"社会补贴"。 由于以上的一些收入转移是在政府操作的情况下完成的,有时很难分辨哪些收入是用于公共支出,哪些是用于对国有部门补贴(包括对那部分"额外的政府"的补贴)。这也是为什么只要是国有制,"政企不分"就是必然现象的原因之一。但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只要我们看到国有部门(企业 、银行与政府机构)浪费了资源,那被浪费了的东西一定是"有出处的",一定是来自经济中某处的经济收入,一定是某种收入的转移。在两部门模型中,它们只能来自非国有部门。 不过,在两部门模型中,我们有必要计算国有部门的"净值"。比如,在国有企业还有"利润上缴"的情况下,在预算平衡表上的"对企业的亏损补贴"就不能都直接算作对国有部门的补贴,而要计算"利润上缴"与"亏损补贴"的净差额。无论如何,在现阶段对国有部门的补贴,主要的形式不是财政补贴,而是"坏债"、"坏股"之类的金融性收入转移。 3.2 对非国有部门的"额外综合税赋"与"资源配置的结构" 对国有部门的补贴,来自非国有部门的收入转移。我们就将以上的各种收入转移概括地称为对非国有部门的"额外综合税赋"。这里"额外",指的是它是在支付了与国有部门同等水平的用于社会支出(包括政府必要支出)税收之后额外的支出部分;而这里的"综合",指的是:它不仅包含了一部分严格涵义上的"税",而且包含着以上述其他种种方式转移的收入,无论是较为直接的部分(如"税费捐贿"),还是较为间接的部分(如银行坏账),或是较为隐蔽的部分。我们用Di代表各种形式(i=1,2,3,4,….)的额外税赋,定义 为非国有部门的"额外综合税赋率",其中N仍代表非国有部门的产值。 相应地,我们可将公式(1)改写成公式(2) 公式(2)的涵义已经不同于公式(1)。公式(1)只是表明不同部门的不同经济增长率所会产生的差别;而公式(2)则表明在两部门之间的收入转移所引起的资源配置的变化,公式(2)中的J其实已经表明的是"资源配置意义上国民总产值的结构",而不仅仅是生产或产出意义上的国民总产值的结构:由于从非国有部门拿走了比率为d的一部分收入去补贴国有部门,非国有部门可用于下一步经济增长的资源只有N(1+gn-d)的部分,而不再是N(1+gn) 。 问题在于,公式(2)中所反映的收入转移和资源配置关系,最终也会影响到公式(1)中所反映的产出与增长的关系。这是因为:收入一方面是企业经济增长的动机,另一方面也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因为较高的收入("经济剩余")是较高的投资率的源泉。因此,经济增长率g事实上是d的函数,特别可以认为是前期d 函数,即: ……) 当d还不太大,从而还存在d < gn时,非国有部门还可以成长,经济就还会成长,体制结构也在向好的方向转化;但若国企不改革,政府不改革,补贴越来越多,坏债越来越多,出现d > gn,这时就会发生非国有部门的萎缩,体制结构就会发生逆转,经济风险就会加大。 因此,在分析长期问题时,公式(2)意义更加重要,因为公式(1)事实上是由它决定的。体现在d中的收入转移,是两大部门之间经济关系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由d 我们可以看出,国有部门不改革,社会对国有部门的补贴就难以减少,还会不断增加,不仅本身是一种资源的浪费,还阻碍着非国有部门的成长和整个经济的增长。 在这里,"综合补贴"的概念是重要的,因为在 的各个构成部分之间可能存在相互替代关系。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说,如果税赋重了,但可以得到更多的贷款,它的日子还好过;如果贷款贷不到,但税赋轻了,它也还能扩大生产;但如果同时税赋也重了,贷款又更加难以得到,它一定难以增长,甚至发生萎缩。由此推断,1998年的情况特别值得警惕。在这一年,正式的税收增加1000亿,按实际值(物价在下降)财政收入相当于增加了14.4%,几乎是经济增长率7.8%的两倍;地方上"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仍未见好转(如果不是恶化的话);而与此同时,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融资渠道更少了(原因见樊纲1998)。结果是在1998年非国有中小企业投资增长率为零,乡镇企业减员2300万(相当于近20%的原有就业),增长率大大下降。这里面显然有宏观波动的因素(总需求还未扩大),不完全是体制方面的问题。但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征兆。 3.3 增长停顿或"危机"的可能性 对于公式(2)来说,我们已不能确定它在t→∞时,是否能有J→0,因为当d > 0, (1+gn-d)可能小于(1+gs)。而一旦发生 d > gn - gs 从而导致 (1+gn - d)<(1+gs) 这时经济的体制结构J就不再趋于0 ,而是趋于无穷大,即 (3) 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增长停顿或发生"危机"的可能性所在――经济结构趋于恶化,体制效率下降,增长率也会停顿下来。 在现实中,这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国有部门中各种反对改革的势力过于强大,而本身的状况又不断恶化,要想维持其生存,就势必利用自己对资源分配的垄断地位、利用国家强权,将大量非国有部门生产出的收入用各种方式转移到国有部门,使非国有部门越来越难以增长,整个经济的增长率也就会慢下来,最后各种矛盾暴露,经济陷入危机,社会出现动荡。 当非国有部门还较弱小的时候,少量的收入转移就可能导致其无法增长(俄罗斯在未实行私有化前、私人部门很难成长)。但即使非国有部门已经很大,剩余收入量也较大,如果国有部门吃掉的补贴更大,这种情况同样可能发生。这就是为什么恶性膨胀的国有部门(企业、银行、各级政府)开销、苛捐杂税、各种贪污腐败等等问题潜在危害性极大的原因--当这些东西还没吃光作为非国有部门增长的动力和源泉的剩余收入时,我们还能不断增长,而一旦将"剩余"全部吃光,甚至"吃得更深",吃到了"必要收入",经济增长就会停止,社会就会陷入危机。 这种"危机的可能性"的政策含义自然是"改革的紧迫性"--旧体制不改,它就会继续吞噬资源;只有尽可能积极而及时地加快改革,防止收入转移的恶性膨胀,才能使经济结构的改善和经济增长持续下去。 3.4 国有企业的状况与"综合赋税率"的高低 显然,国有部门需要的补贴越多,d值越高,非国有部门增长越困难。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有部门状况和国企改革与d值相互关系的其他一些方面,以解释一些经济现象。 1.在改革之初,也就是在非国有经济开始发展的时候,中国国有部门的情况还没有十分恶化,利润率还较高(见图1),本身还能有较高的增长(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当初国有部门对经济增长率的贡献)。也就是说,从总体上看那时国有部门还不需要补贴。甚至,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如就业、农村收入提高等),政府还可以对非国有企业实行税收减免(d<0)。这与俄罗斯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在那里,国有经济发展了70年多年,矛盾积累,由高额补贴引起的高额通货膨胀可以使非国有经济的任何"剩余"都被挖走,使其难以在不彻底改革国有部门的条件下有所成长。这就是说:在改革之初,较好的国有部门状况有利于非国有部门的成长。 2.国有企业改革,一部分国企改制,不仅使gs 加大,而且因国有部门所需补贴减少而使d 缩小,也使非国有经济今后能更好地发展。所以说,国有企业的改革越快,反过来可以使非国有经济发展越快,经济增长速度也可以越快。 3.5 如何判断"增长"或"危机"的趋势 公式(1)和(3)分析的是两种极端的可能,现实中的情况是处于某种中间状态。但理论抽象的好处就在于它可以使我们抓住要点,对现实进行分析。上面的理论可以使我们对两大现实问题进行判断与分析:第一,经济是否在走向"危机",或者,近期内是否会出现危机?第二,要想保持经济增长,并使体制实现过渡,我们需要在哪些环节上作文章? 如果我们能够在统计上测量出d ,我们就可能对经济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较为精确的分析。但是显然,d在实际中是很难度量的,特别是因为它在经济中会和其它许多经济因素混在一起决定着一些实际的统计指标。因此,我们事实上必需间接地观察它的影响。 建立在本文以上分析基础上的一个观察经济变动趋势的简便方法就是观察经济的体制结构指数J。经济结构指数J,事实上有两方面的含义:当J→0(国有部门越来越小)时,不仅表明经济体制过渡在向前推进,也表明经济增长在持续进行,因为它表明资源配置在趋于合理,效率较高、增长率较快的非国有经济在进一步成长。J值变小的速度越快,经济在近期发生危机的可能性越小。 反之,若J→∞,即国有部门比重在提高,或者,虽然J值仍在变小,但其变小的速度在下降,则说明改革发生一定程度的停滞,收入转移在加大,非国有经济增长的动机与资源在萎缩,经济增长速度也将下降,危机的可能性增大。 至少到1997年底,我们看到非国有经济每年在工业产值中的比重都在上升。最近几年至少在2个百分点以上;这反映出其增长率大大快于国有企业(见图3)。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尽管国有企业问题重重,但经济整体还在持续增长,并且短期内从国内体制的角度看,没有发生经济危机的危险。 对于今后的情况,我们也应密切注意J的变化趋势。比如1998年非国有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投资活动因信贷萎缩而增长有所放慢,全年投资很可能是零增长。而与此同时1998年政府投资有所扩大,当然这些投资主要用于全社会都可利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更多地用于建新厂,但国有部门更新改造投资还是有了较大的增加。这可能导致今后一两年内J值下降速度的放慢。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可能使经济增长率下降,经济风险也可能加大。 3.6 政府改革的重要性 以上我们的分析,主要是围绕国有企业展开的。但我们这里的国有部门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银行(我们在下一节要对其着重进行分析)和政府。在对d 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了过大、无效的、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政府以及官员腐败会对经济增长所造成的损害。当一个经济中的民间企业一方面拿不到贷款,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各个政府机构四处伸手从企业和个人收入中拿走的东西又越来越多,直到把可用于投资和发展的"剩余收入"全部拿走,这些企业一定不可能再实现增长,整个经济也不再可能增长。当"体制腐败"还没有超过"剩余收入"这个界限的时候,经济社会中的矛盾可能还不会引发大的冲突;而一旦经济增长停顿了来,危机就可能爆发。这种可能性提示我们的自然是政府改革以至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四、银行债务与金融风险 本节中我们把对国有部门补贴和对非国有部门征收"综合赋税"的问题进一步具体化,集中分析"综合赋税"中目前看来是最大的一项、也是人们谈论最多的一项,即企业欠银行的"坏债"。 1995年以来,国有企业平均负债率近70%。在金融机构的全部贷款中,国有企业贷款比重1997年底为54.4% (见表3)。在这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已经变成"坏债"。一般估计在20-25%左右。1998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经济日报》中发表的讲话中透露1998年一季度贷款的"付息率"为55%。也就是说,在全部贷款中45%不能按时付息。按国际上的经验看,中国的金融体系似乎面临很大的风险,中国正在走向金融危机,由此也引起了人们对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怀疑。 4.1 "国家综合负债" 在前面分析对国有部门的补贴问题时已经指出,对国有部门的补贴,在中国不仅是财政补贴,而是有多种形式,其中就包括对银行所欠的"坏债"。 中国国有企业负债率较高的原因除了效率低、预算软约束之外,还在于直接融资比重过低。自从1985年实行"拨改贷"以来,政府财政基本上很少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企业的一切投资都靠银行贷款。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的投入。也就是说,政府将本该承担的对国企注资的责任,从财政转到了国有银行。也正因如此,尽管这些年财政收入在GDP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政府债务的比重却一直很低。 正因如此,在思考国有企业负债与金融风险的关系时,我们应该将财政负债的问题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察,将国企对银行的坏债视为"准政府债务"(因为这在原则上应由政府对企业的财政补贴来偿还,否则便成了只能由银行冲销的严格意义上的"坏债")。由于在传统体制下,政府、企业、银行三位一体,构成"国有部门",而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原则上要为这一部门的"坏债"负责(国有制本身就意味着国家或政府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以避免出现金融危机。因此,在进一步分析国有银行的风险之前,我们不防先来分析一下国家或政府所面临的金融风险问题,以及国家或政府运用政府权力来拯救银行、拯救企业的能力。 我们将一切不能再由国有企业收入支付的东西计入政府债务,由此形成"国家综合负债",与我们理论模型中非国有部门的"综合赋税"相对应。现实中的复杂性在于:政府不仅是国有部门的所有者代表,而且执行政府的公共职能,因此一部分政府债务不能算作国有部门的债务。不过只要记住这一点,我们就仍可以继续在较为抽象的理论框架中集中分析我们这里所关心的问题。 我们假定企业必须支付基本工资、劳保(包括养老与医疗)住房等,若无力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则要么向政府要补贴,要么借债进行支付,由此形成一部分"坏债"。而只要企业还能用自己收入付息还本,其负债则不构成我们这里所说的"国家综合负债"的组成部分。只有"坏债"才构成政府负担,才被算作"国家综合债务"的组成部分,必须运用某种国家权力(税收、国债、货币发行、国际融资等)加以处理。 国内银行坏债和政府国债余额,无疑是上述"国家综合负债"的一部分 。我们假定25%的银行贷款为不良贷款。同时,为"保险"起见,我们将所有外债,计入这一范畴。这是因为,迄今为止绝大多数非政府外债,也都是国有企业借入的,借钱时很大程度上靠的也是国家信誉;而且事实上一旦面临无法偿还的问题,最终也都要由国家负责(想一想最近的一些例子)。这样,我们将以上三部门加总,计算出"国家综合负债",将这一国家综合负债占GDP的比率,称为"国家综合负债率" (NCL): 政府内债余额+银行坏债+全部外债 NCL = --------------- 名义GDP 1997年底,中国的国家综合负债率为47.07%。这一比值比起其他国家来说不能算是高的。亚洲各国的这同一比率在1997年底都比中国高(见表5,6)。而欧洲货币联盟要求各成员国达到的政府债务占GDP的比率标准为60%;美国的同一指标也长期高达近60%(请注意这些国家银行坏债较少,而且由于政府不干预银行信贷活动,出了坏债政府的责任也较小)。 国家综合负债率这一概念以及上面的国际比较似乎首先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国有企业(以及一些集体企业)负债率如此之高、国有银行体系内坏债率如此之高,金融及整个经济仍能维持一定程度的稳定与增长,其原因就在于政府在过去15-20年的时间里,在"放纵"企业向银行借钱的同时,采取了一个相当保守的财政政策和外债政策,从而使政府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应对风险的能力,还可以用发行国债或借外债来扩大公共支出来使银行国内债务或是被冲销或是被贬值。 用上述尺度来衡量,中国尽管银行坏债已是一个大问题,但并不一定意味着中国已经临近金融危机的边缘。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可保持经济的稳定,使经济增长不被金融危机所打断。其中关键的问题在于能否利用这一段风险尚可控制的时间,抓紧改革与调整,使问题不至进一步恶化。 4.2 银行坏债如何消除:重要的问题仅在于增量而不是清理存量 现在我们集中来分析一下银行坏债问题。这其实是以银行坏债为例来分析走出"困境"、实现体制转轨和经济增长的一般思路,因为如果我们假定一切对国企的补贴都是通过银行坏债实现的,假定与NCL相关的只是银行坏债,则前面分析的一切问题都必须通过解决银行坏债来可以解决(在这上述假定下,我们在理论模型中事实上可以有d = NCL = B)。 以D代表"银行坏债",以gd代表坏债的增长幅度,g代表名义GDP的增长率,以B代表"坏债/GDP比率",我们有以下关系式: 在动态过程中,当 gd < g 我们有 关系式(5)表明,给定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只要使坏债的增长率得到控制,使之低于经济增长率,长期看,坏债的问题就不会趋于"爆炸"(Bt → ),而是会逐步得到缓解,并随着改革的进展而逐步消除。 这一关系有以下两个重要的政策含义: 第一, 解决坏债问题根本上要着眼于控制增量,也就是要着眼于体制改革,使坏债今后减少发生。只有坏债的增长得到控制,问题才可能解决,才能走出困境,否则便是陷入恶性循环,最后发生金融危机。这里的改革,首先重要的是企业的改革和政府的改革,也就"花钱者"的改革,坏债问题的根子将不会被拔除。银行本身的改革当然也很重要,从短期内看首先要加强风险管理,尽可能减少坏债;从中长期看,要从根本上改变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金融体制,鼓励非国有银行的发展,从产权关系上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控制。 第二,"清理已有坏债"是不重要的。现有的坏债存量,是已经花出去了的钱,再清理也是收不回来的。而当前面对的D0再大,在长期的经济增长过程中也是微不足道的。在这种情况下,以其用政府支出的办法去清理坏债,不如使它们继续保持在企业和银行的平衡表上,反倒有利于保持对企业和银行的一种"改革压力"。否则,体制没有改,今天清理了明天又会冒出来。不清理现有的坏债,而是着力于控制增量,存量的问题到日后会更容易地得到解决。 正因如此,在加强银行风险管理的问题上,应将"坏债率"B的缩小作为目标,而不是将减少坏债的绝对额作为目标。 用增量标准来衡量,中国经济在近两年来坏债的增长率应该说是在缩小。这表现在:受不良信贷资产困扰的银行,哪怕是国有银行,也因自身利益(利润下降、亏损增大)和中央政府为防范金融风险而采取的控制手段,而采取了对国有企业减少贷款的做法,"惜贷"成为普遍现象,原来银行的"贷款额度"总也不够用,而现在是用不完。1998年尽管政府因为急于扩张经济,放松了对信贷的控制政策,银行对企业贷款的增长率却仍然呈下降趋势(见樊纲1999)。这里当然有宏观波动的因素,在经济本身紧缩的时期,贷款增长率下降也不一定意味着坏债增长率的下降。但银行体系防范风险意识和措施的加强,总是一个进步。同时,企业的改革,本身也会使坏债减少。至少,我们目前无法判定银行坏债与GDP的比重在迅速加大,临近危机。当然,从中长期看中国的金融风险是否加大。就要看今后几年银行业及整个国有部门改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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