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伦理中自我节欲这一基本守则。与此同时,克拉丽莎为两大敌 对阵营所围困:一边是由拉弗雷斯代表的贵族阶级,另一边是以她父亲为首的父权家族 制度。这位性格刚毅的年轻女子因而也象征着“新的个人主义中自由的、正面的那一部 分,特别是与清教密切相关的精神独立”。(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 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 18,137页。)她之坚拒屈从他人意志更与里查逊所追随的宗教团体“不服从派”(或“异 见派”)如出一辙。(注:Rita Goldberg,Sex and Enlightenment:Women inRichardson and 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 UP,1984),pp.47-51,p.41,p.41,pp.12 3-127,p.47.)对于克拉丽莎的死因评论圈内众说纷纭。无论是她自己的选择,(注:Rita Goldberg,Sex and Enlightenment:Women in Richardson and 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 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抑或是出于 顺从一种高出人类的力量(如上帝的安排),(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 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 18,137页。)里查逊其实都必须让克拉丽莎死去,否则难以将其树为女性贞德的典范(而 里氏确也在小说的前言中坦承,把克拉丽莎树为典范正是他的写作初衷)。首先,非死 亡之悲壮不能体现克拉丽莎德行操守之坚贞。小说传出的信息十分明确:拉弗雷斯可以 囚禁、奸污克拉丽莎的躯体,但无法战胜其精神。其次,死亡也使克拉丽莎取得如同清 教烈士一般的地位。里查逊对克拉丽莎之死过分详细的描述(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 也大大加强了小说的宗教味道。相反,作者如让克拉丽莎与拉弗雷斯达成妥协,从而免 其一死,不仅会使小说成为《帕美拉》枯燥乏味的翻版,也将严重削弱作者所要表达的 宗教主题,甚至使之完全消失。 依恩·瓦特颇有见地地指出,里查逊似乎想借克拉丽莎漫长的死亡过程(尤其是对葬礼 十分细致的描写)来说明,“反击思想日益世俗化最有效的方法是向世人展示,唯有相 信来世才能免受死亡的恐怖”。(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 1-152,139-141,141-14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依 瓦特所见,克拉丽莎则是里查逊复兴宗教振兴道德这一伟大计划的一个工具;她之死是 地道的宗教牺牲。女主人公对父权和贵族的反抗因而也成为对另一种父权形式——以耶 稣为代表的宗教神权以及该小说人物的创造者(文学意义上的父亲)里查逊及其意识形态 ——的屈从。当然,就是上述反抗也最多是象征性的、有限度的。一些批评家更指出, 帕美拉和克拉丽莎其实都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反抗精神。(注:帕美拉就在婚后温顺地 服从她的“主人”所有“甜密的嘱咐”。详见Jerry C.Beasley,“Richardson's Girls :The Daughters of Patriarchy in Pamela,Clarissa and Sir Charles Grandison”, New Essays on Samuel Richardson,ed.Albert J.Rivero(New York:St.Martin'sPress,1996),37页。)克拉丽莎所代表的是妇女的文化功能,即女性及其艺术形象在意 识形态的确立和维护中所起的关键作用。社会主流在奥斯丁和里查逊所处的时代及其作 品中,妇女是美德与传统的主要保持与传承者。(注:Rita Goldberg,Sex andEnlightenment:Women in Richardson and Diderot(Cambridge:Cambridge UP,1984),pp.47-51,p.41,p.41,pp.123-127,p.47.) 对于肩负这一使命的妇女本身,能否接受并 遵从主流意识形态自然至关重要。文学艺 术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传播渠道,是诱使妇女 们接受意识形态的理想工具。在18世纪的 英国,小说作为当时最重要的文学形式成为社 会中心力量向女性传达“命令”的便捷手 段。与以往各种文学体裁不同,小说是一种商 品,其销售好坏主要取决于能否取悦于广 大读者,能否迎合其口味。小说的商品本性使 其“天生”具有美化、装饰和传播作品所 代表的思想立场的倾向。里查逊身为成功商人 ,自然熟谙市场的运作。在《帕美拉》一 书的序言中,他承认写作此书旨在“用一种轻 松愉快的方式描绘宗教和道德,使其不仅 令人愉悦还能从中获益”。(注:Samuel Rich ardson,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4 vols.(New York and 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 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就此两点,里查逊确实相当成 功。小说《帕美拉》的销售数量今天虽已无从查考,但里查逊之后书信体小说数量急剧 上升,也足见当时里氏作品之热门及其影响之深远。据文学评论者阿特与尼汉(Utterand Needham)称,《帕美拉》一出版即成抢手货。瓦特将该书之流行归功于对广大妇女 读者产生的吸引力: 几乎未及评论家们觉察,《帕美拉》已成为一种风气。当时不读此书有悖时尚。女士 们会在公共场合挥舞这本小说,就象炫耀她们的时装款式一般。人们诵读经文来赞美它 。评论家们却珊珊而至,但此时他们纵有自己的意见、原则或偏见,若想逆此潮流而行 ,恐也难有建树。(注:Samuel Richardson,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4 vols.(New York and 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 (即第二册,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 从上述文字不难想见一部作品如何影响其意识形态之传播。小说的广泛流传无疑为里 查逊和奥斯丁等作家向妇女读者推销其思想意识及对社会的构想(尤其是有关妇女行为 品德方面的观念)创造了一个必要条件。当然,畅销本身就说明读者多少已接受了作品 所代表的意识形态。确实,18世纪的这些流行小说在美德、妇道等观念上在当时社会产 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评论家称,在确立新的清教婚恋规范中里查逊就扮演过举足轻重 的角色。(注:参见Ian Watt:The Rise of the Novel:Studies in Defoe,Richardson and Fielding(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CP,1957),45-49,151-152,139-141,141-14 4,48,161,170,151-154,137,166,216,222,219,218,137页。)看来,里氏针对年轻妇女 的“以书复德工程”如同他的言传身教一样经历愉悦,果实丰硕。虚构的克拉丽莎已离 开人世,但她的死去却在现实中造就出千万个活着的克拉丽莎,为里查逊赢得无数贞洁 贤惠的“荣誉女儿”(里查逊语)。 其实,里查逊与奥斯丁的目标并不仅限于诱使妇女接受他们所倡导的道德行为规范。 就里查逊而言,创作小说的最终目标是整个民族的宗教复兴。他在《帕美拉》一书的序 言中如是写道,写作此书为在提供娱乐的同时,“指导男女青年,使其思想都得到提高 ”。(注:Samuel Richardson,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4 vols.(New York and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 ,第二封信)。着重处按原文。)里查逊显然将妇女的道德教育视作提高整个民族道德素 质的一个手段。他深信,妇女的德行是改善世风的关键,全社会的改变必须始于妇女。 他与奥斯丁都希望通过文学教育女性,使其不仅能洁身自好,还能感化、带动他人,从 而使全民族到达社会稳定道德健康的理想境界。我们因此不难理解为何两位作家(尤其 是里查逊)笔下的女主人公在故事一开始就已经站在主流意识形态一边,或者即使未能 如此,也会在故事情节中轻而易举动被“争取”过来。此外,这些女性还能竭力说服男 人和德行稍差的女性仿效其行,接受、遵从她们业已接受的政治、宗教或道德规范。比 如,《理智与情感》中的玛丽安在受挫后为其贤惠宽厚的姐姐艾丽娜的品德所动,开始 对爱情采取一种更为冷静理智的态度。这种感化若发生于男女之间,往往成为一种色诱 。《帕美拉》就是一例。 单在性行为这层意义上,B先生无疑是小说中的引诱者,而帕美拉则是被诱者;然而从 道德角度讲,帕美拉才是真正诱导B先生弃淫从良的人。人们固然可以以实用主义的眼 光看待帕美拉对B先生的引诱,但即便帕美拉果真有意勾引B先生向她求婚,她至少也因 此改造了一个荒淫无度的纨绔子弟,在道德上无可厚非。里查逊在小说中暗示,经过这 场软较量,B先生已洗心革面,成了一名清教徒(至少在其姐姐戴弗斯夫人眼中如此)。( 注:Samuel Richardson,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4 vols.(New York and London:Garland,1974),4页(第一册,第一封信),序言22页,正文4,220页(即第二册,第二封 信)。着重处按原文。)如此理解,帕美拉则成了里查逊及其意识形态地地道道的征丁人 。《克拉丽莎》主要男女人物间也存在类似关系。在小说序言中里查逊称拉弗雷斯为一 个“可以理喻者,对来世的奖惩不无信仰(也准备来日改造)”。(注:参见SamuelRichardson,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Young Lady,ed.Augus Ross(Harmondsworth :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 。着重部分按原文。)克拉丽莎经受的折磨和她最终的死亡很可能触动了这个恶棍较为 善良的一面。小说接近尾声时,这个曾经满口污秽的放浪贵族似有祈求上苍宽恕之状。 不过,如同他的受害者须于来世受赏一样,拉弗雷斯只能指望在死后悔过自新: 神佑的——他说道,显然在面对着上天;因为他行将死去的眼睛向上看着。一阵急剧 的抽搐使他一时无法说话,不过稍事振作后他又极其动情地(看着上方,并张开双臂)说 出这个词来:神佑的……(注:参见Samuel Richardson,Clarissa or the History of Young Lady,ed.Augus Ross(Harmondsworth:Viking,1985),1371-1372页(488L),1426 页(L510.4),37页,1487-1488页(第537信)。着重部分按原文。) 在两篇小说中,女主人公帕美拉和克拉丽莎都是清教意识形态的诱饵,她们以魅力或 言行诱使男人接受这种宗教及其认可的行为规范、政治体制和社会关系。其中以帕美拉 一例更接近色诱,因为驱使B先生最终改邪归正的非为他物,正是占有帕美拉肉体的强 烈欲望。B先生其实从未放弃这一欲念,只是一开始企图以引诱得逞,后不得已才通过 明媒正娶来满足这种占有欲。从这个意义上讲,帕美拉这个形象是清教意识形态及其捍 卫者里查逊用以诱使人们上钩的娼妓。这个比喻虽略嫌粗俗但很形象地描述出女性与权 力之间的关系。当然,主流意识形态对女性形象的利用在文化表述中以多种形式出现。 简言之,男人主导的社会经常通过在文学艺术中塑造女性形象达到控制和利用女性力量 (the power of female sexuality)的目的。这些力量——生理的抑或是文化的——于 任何一个人类群体都不可或缺,但若任其自由放纵又有潜在的破坏性。(注:此两点均 出自Barbara Babcock,“Taking Liberties,Writing from the Margins,and Doing It with a Difference”,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 100(1987):402;FromaZeitlin,“The Dynamics of Misogyny:Myth and Mythmaking in the Oresteia”,Are thusa11(1978):158。)在18世纪的英国正是这种潜在的破坏力量使单身女性人口被视为 威胁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引发正确教育、控制妇女人口以防全社会道德沦丧的呼吁。 奥斯丁通过《理智与情感》一书中几个女性人物的际遇表明,女人的欲望和激情是一种 自然的、非道德的力量,如不加以控制不仅使自己深受其害,也常会累及他人和社会。 (注:Mary Poovey,The Proper Lady and the Woman Writer:Ideology as Style inthe Works of Mary Wollstonecraft,Mary Shelley and Jane Austen(Chicago:U ofChicago Press,1984),p.193,pp.191-193.)里查逊和奥斯丁也正是希望通过小说的奖贤 惩恶这一文化机制将女性的潜在破坏力转化为一种建设性的力量。 以是观之,女性既是引诱者,又是被诱者。帕美拉的故事非常具有代表性。乍看是B先 生在费尽心机设法勾引帕美拉;然而细读小说,正如一些评论家指出,实际上帕美拉可 能在以天真纯洁的假象诱使男主人向她求婚:她的行为至少是一种被动式的引诱。在另 一层面,帕美拉赢得的却不止是一个丈夫,还有道义上的胜利,因为B先生的求婚表明 他已向宗教道德力量屈服(不管是否情愿)。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帕美拉对于诸如B先 生之类的男人而言是涂于宗教伦理和传统道德之外的糖衣。而帕美拉因恪守宗教道德规 范而获得的幸福婚姻,对于18世纪那些思夫如渴的英国年轻女读者,更是一个难以抵御 的诱惑。从前面所引的瓦特的描述中也可以想见,贞洁贤慧的帕美拉定是当时无数少女 艳羡不已的偶像。而引诱这些涉世未深的女读者的是于层层诱惑后面躲藏着的作者里查 逊。 当然,细究谁引诱谁可能并不重要。值得文化研究者注意的是,在小说这种文化表述 形式中,女性的形象成了意识形态的工具,文学艺术对女性的描述也是社会权力中心将 意志强加于斯的过程。这种利用的背后自然是一种不平衡的权力关系。所以,正如有些 批评家指出,文化表述可能是一种强奸;对于女性(几乎是所有社会的弱势群体)尤其如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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