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到收藏夹 | 论文投稿
首页 教育论文 教学论文 文科论文 工学论文 理学论文 计算机 实用资料 经济管理 社会艺术 法律 文史 医学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史论文 > 文学理论 > 内容

绚丽之美与儒家美学观的内在矛盾

字号:   

,韩非子的错误则在于以秦伯和楚人的错误来证明“饰”是不必要的,从个别性的前提得出了普遍性的结论。但是,韩非子反对“文饰”却是具有普遍性的。在他看来,俭朴可以强邦,文饰则可能丧国,《韩非子·十过》:

    昔者尧有天下,饭于土簋,饮于土铏,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者,莫不宾服。尧禅天下,虞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以为益侈,国之不服者十三。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禹作为祭器,墨漆其外,而朱画其内,缦帛为茵,蒋席颇缘,觞酌有采,而樽俎有饰,此弥侈矣,而国之不服者三十三。夏后氏没,殷人受之,作为大路,而建九旒,食器雕琢,觞酌刻镂,四壁垩墀,茵席雕文,此弥侈矣,而国之不服者五十三。君子皆知文章矣,而欲服者弥少,臣故曰俭其道也。

    在这一点上,韩非子所代表的法家采取了和儒家完全不同的态度,在儒家看来,统治阶级的文饰是权力、地位、礼仪的象征,荀子所说的“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贵贱而已,不求其观”,“为人主上者不美不饰不足以一民也”,与韩非子所说的“觞酌有采”、“樽俎有饰”、“四壁垩墀”、“茵席雕文”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统治阶级所崇尚的经过雕琢刻镂所达到的艳丽的美,但儒家认为这是他们的权力和地位所决定的,而法家则把这样的美看作是奢侈的享乐而一概加以反对。就这一点来看,也可以证明法家所持的“儒以文乱法”(《韩非子·五蠹》)的立场。

    儒家对绚丽之美所持的二重性立场,使这种美学形态在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无法获得民间认同,而道家、墨家、法家这几个主要的思想派别的反对态度,更强化了人们排斥与否定的立场,以至形成一种共同的泛道德化的美学观念。我们应当看到,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对绚丽之美的论述,其立足点不在这一美学形态的本体性特征,而是立足于论证追求这种美所造成的后果。他们虽然注意到了这种美,也承认这种美学形态的客观存在,但是不能容忍对这种美的追求。论者一般都采取回避的态度,我想正与这种泛道德化的美学立场有关。

    注释:

    [1] 康德:《判断力批判》,引自《美学资料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7—338页。




上一页  [1] [2] 

编辑:Cn-Admin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 GoogLe 提供的内容 更多...  
     
    最新推荐论文 更多...  
     

     GoogLe提供的内容

     推荐论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发展历程 | 业务联系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2007-2008 点滴论文网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www.ddlw.net